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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衡阳市妇联放大招!

发布时间:2017-11-08 01:26:01 作者: 点击: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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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世界性难题,也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构建温暖之家、促进社会和谐必须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多年来,市妇联始终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切入点,特别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市妇联积极探索构建政府重视、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反家暴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的平安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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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月,市妇联、市人大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情况调研,实地走访了衡阳县、衡东县、衡山县、蒸湘区等地,察看了县市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查阅了反家暴工作资料台账,并在衡阳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以及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执行情况,庇护场所设立及利用情况等。通过调研和座谈,调研组充分了解到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10月25日,在市人大召开的第6次主任会议上,市妇联主席周红玲就《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来工作开展情况予以报告,并从三个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意识层面要加大普法力度、培训力度、宣教力度;二是法律层面要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机制、建立反家暴告诫机制、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三是社会层面要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家庭暴力庇护机制、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曾静做调查报告并从转变思想观念、建立维权平台、严厉处置家暴、健全联动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充分肯定《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并要求相关部门针对问题抓好落实,市人大内司委加强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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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家庭暴力上访案件179件,全市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家庭暴力告诫书14份,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并帮助指导遭受家暴的女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