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哲同志是一个从事法院审判工作43年的老法官,38年党龄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担任过衡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主任,民事、审判监督、刑事庭22年庭长和18年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四级高级法官。2017年3月退休后被衡阳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解调委员会聘任为专职调解员至今。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戴金哲同志有个外号叫“拼命三郎”,他的人生格言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在他的身上有一股永远使不完的劲,他完成的工作量一向是常人的三倍。他在职时,身为中层主要负责人的他,除参加各种会议和管理日常事务外,他亲自办案、审理各类案件上万件,在各级媒体上发表论文、经验材料、通讯等文章达160余篇,其中发表论文29篇,经验材料19篇,通讯报道100余篇,典型案例10个,所发表的文章中被中央级刊物采用32篇,省级刊物采用19篇,上级法院采用38篇,其余为市级采用。他参加工作40余年,36年连续立功受奖,先后4次被市中级法院和县政法委评为“调研能手”、“办案能手”和优秀信息员。他有9篇论文获省、市犯罪学研究会二、三等奖,2011年10月被市犯罪学研究会评为五年来先进工作者。其妻王华于2003年被湖南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干警亷内助”荣誉称号。他的事迹载入《二十一世纪人才库》《光荣岁月》《中国人才世纪献辞》《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中国专家人名辞典》《中国高级专业人才辞典》《中国专家学者辞典》《世界华人专家名典》《当代杰出共产党人》《中国当代创业英才》等10余部辞书。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思想政治工作科学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 5月授予戴金哲同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发辉余热,致力妇女儿童维权事业
2017年3月1日,戴金哲同志被县婚调委聘任为专职调解员,这两年多,他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848件,其中调解和好616件,调解和好率为72.64%,他们的工作多次受到省、市妇联和各级部门领导的高度赞扬。2018年9月,他所在的婚调委被评为全省“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集体。他善于总结调研,及时发现和反映婚姻家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他从调解的285件家庭矛盾中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就有29件,占总数的10.17%,便撰写了一篇《浅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论文,被《北京时间》云记者全文转发,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为宣传和正确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和预防、减少家庭暴力行为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他在调解过程中,对每一个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事后进行电话回访,他还归纳一些典型调解成功案例5篇,其中有2篇被《中国家庭》杂志所采用。2018年3月,他又撰写了《浅谈婚姻纠纷增多的原因及对策》的论文,从10个方面列举了有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表现,呼吁社会各界引起重视,从而找到了遏制离婚率上升的各种对策,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减少家庭矛盾作出积极的贡献。
——讲究调解艺术,运用“六法”化解家庭矛盾
戴金哲同志利用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前来要求离婚的每一个当事人,根据各自不同的案情特点,首先听取双方的意见,然后进行分析归纳,他运用“六法”化解家庭矛盾:一是耐心倾听法,二是“褒奖激励法”,三是“唤起旧情法”,四是“批评教育法”,五是“案例警示法”,六是“亲情唤醒法”。如游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双方以性格不合、经常争吵为由,于2017年3月27日申请离婚,二位专职调解员接待后,发现他们有三个未成年的子女,游某脾气有些暴躁,家在农村,经济较为困难,一不顺心,经常打骂妻子,其妻不勘忍受,坚决要求离婚。戴金哲同志劝其不要冲动,耐心进行调解,严厉批评游某的大男子汉行为,并运用大量典型案例大力宣讲离婚对社会、对家庭、特别是对子女的危害,使游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向妻子承认了错误,赢得了妻子的谅解。夫妻双方听了他们的讲解后,深受感动,热泪盈眶,夫妻和好如初。临走时,夫妻俩紧握二位调解员的手说:“是你们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我们全家老小永远感谢政府,感谢你们!”
戴金哲同志,用他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和恰当的工作方法,踏踏实实做着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经他调解的案件举不胜举,他以满腔的热情为有矛盾纠纷的家庭排忧解难,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赞誉,为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一个和谐、文明、幸福、美满的社会大家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