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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和责任陪伴孩子成长

发布时间:2018-03-20 10:08:34 作者:衡东法院少年法庭 刘金良 点击:977

衡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最近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被告人肖某某系衡阳某技校的一名学生,家境较好,之所以盗窃因为在其成长路上觉得父母不爱自己,在与结交的社会闲杂人员相处中得到了“温暖”,受其影响,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经审理查明,2017年1-8月份,被告人胡某分别伙同被告人肖某某及凌某某、李某(在逃)、罗某至衡东、邵东多次实施盗窃,盗窃财物价值共计2.4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胡某盗窃三次,盗窃金额为2.4万余元,被告人肖某某盗窃一次,盗窃金额为1.2万余元。衡东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1000元。

在此案的审理中,少年法庭的承办人在了解被告人肖某某的成长经历中发现,肖某某与其父亲很陌生,感觉不到父子之间的亲情,并且被告人家境条件较好,并不缺钱,为何盗窃,为此向被告人的了解原因时,被告人一言不发。承办法官转而问及被告人的父亲在被告人的成长路上是否尽了教管职责,其回答出乎意料,说已经尽力了,惊讶之余望着肖某某,肖某某抬头望了父亲一眼,眼光带着不屑。承办法官耐心做被告人的工作,让其倾诉,被告人肖某某放声大哭,说出了原因。原来在被告人小学、初中时都是其爷爷奶奶陪伴,在上技校时每次向父母要零花钱,父母亲每次都是说这是讨债鬼,肖某某认为父母是生了二胎之后对其更加厌恶,以致认为自己受尽了委屈,为此,肖某某经常逃学去网吧上网,并结识了社会闲杂人员,由其提供吃住零花钱,觉得外面的“弟兄”比父母温暖多了。此时,被告人肖某某的父亲很惊讶,表示不理解,并且从来不知道肖某某有这样想法。法庭上承办法官批评和疏导被告人,告诉肖某某其实父母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条件的爱子女的,只不过是在其成长路上因缺少父母的陪伴,没有及时与父母沟通,导致一系列的错误想法,为此告诫被告人从中吸取教训,今后认真学习法律、掌握生活技能,弃旧从新,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作为被告人肖某某的父母因赚钱养家而忽视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在孩子成长路上父母的陪伴比什么重要。经过庭审交谈,肖某某与其父亲冰释前嫌。在休庭后,被告人肖某某充满希望的眼光与其父亲道别。

冰心先生曾说过“爱在左,责任在右,走在生命之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莘莘学子,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流,却觉得幸福。”是啊,人生之路幽远漫长,希望父母亲能够拥有爱心与责任感,在孩子成长路上用爱陪伴,让其体味到幸福,这样孩子心中有爱,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敢于担责,在社会中体现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