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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发布“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4-22 15:56:44 作者:廖检平 点击: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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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下午,衡阳市举行“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衡阳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各项指标均超标完成,广大妇女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广大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为编制“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衡阳成立了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三轮征求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妇儿工委意见,前后大小修改完善15稿,最终经衡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新规划由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两部分组成。“两个规划”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妇女规划设置了八个发展领域,即: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提出了78项主要目标,90项策略与措施。儿童规划设置了七个发展领域,即: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提出了76项主要目标,87项策略与措施。与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注重思想引领。规划注重对妇女儿童政治思想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妇女发展规划强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领妇女,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调“共建共治共享”;儿童发展规划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强调“鼓励儿童参与”。

二是突出人民至上。规划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聚焦补齐妇女儿童民生短板,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儿童同步均衡发展,以更大力度回应广大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加强调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提出优化妇女儿童公平公正健全的法治环境,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等,让妇女儿童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突出时代特色。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规划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三个领域,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等;提出重视家庭建设、家教家风,强调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既充分体现了时代特点,又积极回应了妇女儿童新期盼。

四是突出衡阳特点。规划总结我市在“十三五”妇女儿童事业推进中形成宝贵经验、先进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如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百千万艺术童伴”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等,推广“家校共育”衡南经验、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衡阳模式,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就业创业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建立控辍保学“双线三级四包”责任制等。

发布会上,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6部门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

记者:我们注意到新规划中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的内容,我想问的是,增加家庭相关内容是出于哪些考虑,以及这两个领域都有哪些主要内容?谢谢!

衡阳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谌惠渝:感谢你的关注。新规划增加了家庭领域的内容,这也是新规划的亮点,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从家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考虑。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从社会进步发展来看,家庭的生活依托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不可替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家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首次设立了家庭建设领域。我市在新规划中新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有利于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从广大群众和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考虑。新时代家庭领域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婚姻家庭观念多元化、离婚率增高、儿童家庭监护缺失、亲子关系不尽和谐、留守儿童、空巢家庭问题较突出等。同时,随着人口政策调整特别是三孩生育政策的出台,对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也提出了新课题。在新规划中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有利于更大力度更大范围整合资源力量,为广大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创造更优良的环境。

在内容上,妇女发展规划从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树立良好家风,倡导男女共担家务,建立健全家庭政策体系,拓展完善支持家庭的公共服务,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的作用,承担家庭养老育幼责任等方面,分别提出了9项目标和9个方面的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培养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教育引导父母落实监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的理念,积极践行和传承好家风、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提升家庭领域研究水平等方面提出了8项目标和9个方面的策略措施。谢谢!

记者:请问新规划实施后,民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工作?谢谢!

衡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唐昌平:弱势儿童群体主要是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其中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连续3个月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是指自身状况和家庭状况存在困境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贫困家庭的儿童;我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近7万名,困境儿童近3万名。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切实保障了弱势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围绕“两个规划”,重点做好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

一、兜住兜牢两条底线。一是兜住兜牢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底线,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精准保障的原则全面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落实困境儿童发现、认定机制,形成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工作态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关注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儿童生存状态,对确实存在困难的,采取临时救助、公益慈善等办法,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家庭遭受临时重大变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儿童,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开展流浪乞讨儿童临时救助,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涉黑、涉毒势力操纵流浪乞讨儿童情况发生。二是兜住兜牢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监护底线,确保“应帮尽帮、应助尽助”。支持家庭依法尽责,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对法定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的,采取邻里照顾、临时委托措施帮扶监护;对委托非法定监护人照护的,指导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对监护人突遭变故、儿童临时出现无人照护情况的,临时委托儿童亲属及时予以照护,确实找不到合适亲属照护的,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照护。对散居孤儿全面落实签定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将符合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法定情形的儿童转介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兜底监护照护,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基层日常工作。目前全市187个乡镇(街道)和2777个村(社区)都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要压实基层工作队伍履职尽责意识,尽心尽力打通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落实定期走访、强制报告、监测预警、监护干预、监护帮扶等制度。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受委托照护人依法全面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不发生儿童挨饿、受冻、无人管事件。二是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工作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支持慈善社工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大力宣扬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社会服务,凝聚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合力。谢谢!

记者:新的儿童发展规划提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请问,新规划如何通过有效落实“双减”政策,更好地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谢谢!

衡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贺雪峰:新的儿童发展规划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贯穿始终,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双减”政策实现了教育要素的良好协同,优化了教育生态环境,促进了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让教育真正回归了立德树人的初心。为有效落实“双减”政策,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多举措落实“双减”任务。"双减”不是放松学业要求,更不是降低育人标准,而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回归——让人成为更好的人而不是成为工具。我们要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确保学生在课内学好学足;要强化作业管理和作业设计,把孩子们从低效的、重复的作业中解放出来;要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做到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要扎实推进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多渠道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我们要冲破学校“关门办学”的惯性,家校社协同育人,让家庭真正成为学生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让社会真正成为学生人生的第一大课堂。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要通过基地共建、场馆共享、资源共育等途径,打通学校社会“隔墙”,将各类资源吸纳到学校教育之中,全面构筑起家校社全员育人机制。

三是多方位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建设。育人先“育心”,要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心理筛查预警机制,扎实推进“衡南经验”试点校学习推广工作,探索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体系、新经验、新模式,推动心理健康工作走深走实,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多维度健全教育评价体系。要让“指挥棒”正确指挥,发挥教育评价的正面导向功能,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对象多元化,为孩子构筑起良好的教育生态,让孩子能够放心地玩、自信地学、不焦虑地成长。谢谢!

记者:结合当前就业形势,新的妇女发展规划在“保障女性平等就业、促进女性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新举措?谢谢!

衡阳市人社局副局长曾崇伟: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随着女性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经济参与度不断提升,女性在推进创业就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社部门将紧紧抓住衡阳高质量发展有利时机,围绕新规划确认的目标任务,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十四五”时期,预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以上,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次47.5万人次以上。具体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用好用足积极就业政策以帮扶女性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妇女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支持脱贫妇女通过就业帮扶稳定增加收入。支持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别是针对广大的农村女性就业群体,进一步拓展延伸女性就业空间。同时支持和规范新业态的发展,促进妇女多种形式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以促进女性就业。围绕“三强一化”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产业和企业,针对女性劳动者开展定向、定岗式职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妇女、城镇登记失业女性、女性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女毕业生、就业困难女性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推行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积极推行以订单定任务、以岗位定专业的技能培训格局,使妇女真正实现稳定就业。

三是开展各类就业公共服务以转移女性就业。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基层平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服务、就业扶助等工作职能,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专题活动,积极支持举办妇女专场招聘会,提供精准人岗对接服务,支持吸纳妇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发展,开发更多妇女就业岗位。健全妇女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创业补贴、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为创业女性提供全过程创业扶持。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和各类创业推进活动,为创业女性提供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同时注重发挥女性在现代服务业中性别优势,帮助她们更好实现自身价值,承担社会责任,共创发展成果。

四是全力维护劳动权益以保障女性就业。积极打造对女性友好的人社服务环境,开展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推动供需匹配,帮助妇女快速就业。结合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工作,积极做好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对接,同时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行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就业性别歧视约谈问责机制,促进妇女公平就业。

总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的规划部署安排,立足部门职能,强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权益保障,共同推进衡阳妇女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谢谢!

记者:新规划在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如何推动“三孩政策”落地实施?谢谢。

衡阳市卫健委副主任欧阳琴: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经过不懈努力,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8.80/10万,为历年最低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9‰、婴儿死亡率2.7‰、新生儿死亡率1.52‰,控制在较低水平。

但是,当前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也面临挑战,尤其是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二孩、三孩生育需求增加,高龄产妇比例升高,对优质均衡的医疗保健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新规划就持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强化妇幼健康保障。在新规划中,我们提出了“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促进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幼健康素养水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和3‰以下;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和儿童各个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儿童总体近视率明显下降;重视对儿童口腔保健和疾病预防;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等目标。

二是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完工,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承担妇幼健康服务职能,村级至少保证有1人承担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促进70%的妇女在35岁和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全面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是扩大儿童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1名、床位增至2.8张;进一步健全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接种,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健康科普宣传,重点提高儿童意外伤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监护儿童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5岁以下儿童安全与健康。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意义重大。为推动我市“三孩政策”落地实施,新规划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生育保障。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实际上在2021年12月3日通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已明确提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即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缩小城乡差距。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居民生育保障体系,提高妇女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贴水平;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回归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等。

二是加强养育保障。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的1至3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

三是加强教育保障。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建设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等。

相信通过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努力,新规划将得以有效实施,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记者:新规划实施以后,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在打击犯罪方面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谢谢!

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建俊: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震慑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目标的"护蕾专项"行动,不断擦亮“护学岗”品牌,有效防范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阶段,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着力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着力强化家庭保护。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坚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态度,实施“四必一查”工作机制,即:有警必出、处置必严、违法必究、告诫必访、滚动排查。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诚和追究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大家庭婚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激化升级,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是着力强化社会保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监督指导宾馆、KTV、网吧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和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强制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在宾馆等场所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护校安园”行动,在上下学期间由公安民警、衡阳群众、老师、保安一同组成的“四位一体”护学队,增加“护学岗”巡逻守护力量。共同守护好校园安全。

三是着力强化司法保护。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组织开展公安部今年安排部署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省公安厅部署的"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网络发布传播涉及侵害未成年权益信息实施联合处置,坚持"零容忍",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着力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