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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暨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6-03-02 09:12:52 作者:衡阳市妇联权益部刘思琳 肖裕民 点击:1401

家庭暴力有“法”管了。“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弘扬文明家风,创建“平安家庭”具有重要的意义。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行之日,由衡阳市妇联、市司法局主办,中共石鼓区委、区政府、区妇联、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承办的衡阳市《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暨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在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正式启动。石鼓区各相关单位及五一街道居民群众近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参加仪式的人员纷纷在反对家庭暴力条幅上签名,热烈庆祝《反对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活动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的熊冬林律师给参会人员解读反家庭暴力法,学以致用的知识抢答掀起了现场的高潮。

反对家庭暴力,珍爱家庭。反对家庭暴力是保障人权、促进家庭和谐、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反对家庭暴力法》的出台适应了这一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彰显了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定立场和一贯主张。

据悉,从3月1日开始,历时一个月,全市12个县市区都将开展“反对家庭暴力,促进性别平等”宣讲活动,旨在提高全市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为促进和谐衡阳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