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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3月1日施行 衡阳县开展反家暴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01 15:38:19 作者:衡阳县妇联办公室 廖嘉玲 点击:986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动员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1日上午,衡阳县妇联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夏明翰广场启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将法律常识、妇女维权服务等送到人民群众身边。衡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阳旭辉出席活动。

在活动现场,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法制办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热心解答她们提出的有关劳动合同、婚姻、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儿童抚养、老人赡养等法律问题,引导她们运用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接待法律咨询60余起。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反应良好。

现场启动仪式之外,《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还包括了在衡阳县电视台和室外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反家庭暴力法》公益宣传片,并组织开展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举办普法讲座,邀请衡阳县知名律师-湖南蒸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欧阳铭富为广大群众详细讲授《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

参加活动的群众一致认为,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真是普惠受益的好方式,希望妇联等有关部门能够经常举办类似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家纷纷表示,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近年来,县妇联高度重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充分发挥女法官、女警官、女律师等巾帼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她们的合理诉求。2015年度,县妇联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50起,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