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马上有些家务事将由法律来评判了!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法案,这部法律的颁布,进一步彰显了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定立场和一贯主张,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不断走向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亲爱的,我们的来庆祝一下
与此同时,湖南省妇联《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启动了——
为热烈庆祝《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掀起全省《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热潮,省妇联将与长沙市妇联、开福区妇联以及鑫晨家庭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共同于2月29日上午9:00在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场将有长沙市怡欣心理服务中心等11家社工机构、联合创业等5家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在四季花城社区开展反家暴宣传倡导和法律服务。同时,省妇联家庭律师宣讲团也将派律师奔赴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常德等地的社区、乡村,开展反家暴法系列宣讲活动。湖南省妇联希望联合更多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引导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引导树立良好家风,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反家庭暴力法》五大亮点
亮点一:将精神暴力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不再仅仅包含传统的身体暴力行为,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侵害行为,并明确精神暴力行为也属于反家庭暴力法的调整范围。
亮点二: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亮点三:监护人施暴 将被撤销监护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亮点四:遇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机构可代其向法院做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亮点五:强制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