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热烈举行,市妇联主席周红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来清为调解委员会揭牌。
家庭稳、天下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及因此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据统计,2016年基层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70%以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共审理上诉案件569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30余件,在民事案件中占22%以上。针对此类案件,在法院引入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解显得尤为重要。在民事审判中引入人民调解是我市婚调工作的一次率先全国的创新和探索,是源头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的重要方式。对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婚姻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揭牌仪式以后,婚调委成员单位领导参观了市婚调委调解室。衡阳市婚调委相关单位领导参加揭牌了仪式。
为从源头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2016年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指导小组,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全面推进婚调委项目,并率先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衡中法【2016】51号《关于在婚姻家庭纠纷民事审判工作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处理中引入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该意见首次将涉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立案前交由第三方调解机制、受理后审理前委托第三方调解机制明确化。同时对于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明确可以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或由民政部门办理婚姻异动登记程序。该意见的出台,完美结合了新时期婚姻家庭纠纷的特点,即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又及时依法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真正贯彻了源头维权、便民利民、维护社会和谐的宗旨。目前12个县市区婚调委全部挂牌运行,截止2016年底,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71件,调和287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