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衡阳县启动基层妇联组织改革,进一步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今年是妇联系统的深化改革年。全国、省市妇联结合中央、省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对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壮大基层工作力量进行了安排部署。衡阳县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新成立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以及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衡阳县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制定了《衡阳县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基层妇联组织阵地建设标准》,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把乡镇、村(社区)妇联阵地建设纳入到全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一并安排部署,实现共享共建,综合利用,做到“五亮六进”。
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乡镇妇联组织换届和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通过此次改革,将吸纳各界优秀妇女参与妇联工作,进一步拓宽组织覆盖,增强组织力量,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衡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会议明确全县乡镇妇联要在2016年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换届,每个乡镇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一个村(社区)妇代会改妇联试点,明年再全面铺开,力争2017年6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所有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