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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犯罪谁之罪

发布时间:2017-07-21 17:06:08 作者: 衡东县法院少年法庭 徐月珍 点击:1017

衡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近日审结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朱某某实施犯罪时还未满16周岁,同龄人坐在校园里认真读书,他在看守所流下忏悔的泪。

朱某某自小随爷爷奶奶生活,父母长期在外做事,平时都是通过电话管教,但是朱某某对于这种管教很是反感,形成了朱某偏执的性格。读到初二的时候,朱某某便不再肯去学校上学,天天在网吧上网混日子,与社会闲杂人员来往密切,因为没钱上网,几个平时一起上网的人就开始商议去抢劫,抢劫之前还购买了柴刀、钢管等工具,于晚上抢劫了本县的一处牌錧,共抢走现金1900余元,每人分得了赃款200元。事后,朱某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在庭审中,朱某某痛哭流涕,表示认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好好改造,出来之后去学门手艺,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持械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综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等量刑情节,法院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在少年法庭工作有几年,发现有百分之九十案子的被告人都是因为留守儿童、少年,隔代抚养,缺乏管教,父母离异,父爱母爱缺失,以致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很多的父母都认为因抱砖头而无法抱孩子,放下砖头就无法养孩子,现在同样为人父母的我特别能理解,上要养老,下要养小的辛苦,可是在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每天不管再如何忙碌,如何辛苦,拿出半个小时,甚至十分钟的时间来和自己的孩子好好沟通一下又有何难。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孩子的未来被抺上什么颜色,取决于父母的态度,孩子缺乏亲情教育、缺乏关怀,人格成长就不会健康,人格不健康,孩子和人和社会的关系就会冷漠,他不理解社会,也不理解他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拉孩子一把,正确引导,可能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反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孩子可能就会误入歧途,在人生轨道上越走越偏。真诚的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多给孩子一些温暖,一些管教,那么社会就会减少一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