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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农村留守妇女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13 16:31:19 作者:衡阳市妇联调研课题组 点击:3607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长期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自己则留居农村的己婚妇女。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现状,探索有效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逐步建立健全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优化留守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2015年10月,衡阳市妇联办公室联合衡阳师范学院女职工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到衡东县白莲镇马房村、白石村,祁东县过水坪镇团结村、太和堂镇黄棚村,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现状的基本情况

(一)年龄分布及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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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见,调查中20-30岁、30-40岁、40-50岁、50-65岁的留守妇女,分别占有效样本的18%22%27%33%。三地留守妇女年龄在50-65岁的老年人最多,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比最少,且多处于哺乳期和待产期。由表2可见,留守人群主要以老人和小孩为主,家庭结构以空巢家庭和隔代家庭为主。

(二)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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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3可见,三地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总体偏低,且年龄和文化程度呈反比。66%的留守妇女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占1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对偏少,仅占9%。根据问卷分析,30岁以下的的留守妇女一般是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一般是小学或文盲。

(三)劳作情况与闲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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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可见,每天农活劳动4小时以上的留守妇女占50%。在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留守妇女在农闲时还会到附近的工厂或种养殖场务工。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务、照顾年迈的老人、教养未成年的子女,劳动强度非常大。

(四)身心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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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可见,留守妇女认为自己健康的占35%,比较健康的占44%,健康状况一般的占18%,很不健康的占3%。健康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精神压力和身体健康。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50%留守妇女情感偏孤独,安全感缺失,心理负担重,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焦虑状态。

(五)家庭关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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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家庭中,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是最为重要的两种家庭关系,决定着一个家庭是否和谐幸福。由表6可见,就夫妻关系而言,75%的人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21%的人感到一般,感到非常不好的为0,夫妻关系总体趋于积极评价。但在访谈过程中,当问及是否担心丈夫在外影响婚姻稳定时,年龄稍大的留守妇女基本不担心;20-35岁的则表现出焦虑。在婆媳关系上,34%的留守妇女对公婆关系感到满意,40%的比较满意,不太好和非常不好的均为6%,婆媳关系相对和谐。       

(六)经济状况与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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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7可见,农村留守妇女最希望学习一技之长(30%)和获得家庭教育培训(30%),其次是卫生健康指导(22%)和心理咨询(18%)。调查结果显示,农村留守妇女希望获得帮助提升自我素质的意愿强烈,但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度较低。

二、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创收能力弱,要承受经济压力之“痛”。 在走访中,祁东县黄棚村的村支书说:“我们这个村相比其他地方的经济发展还是稍微落后了点,在绝大多数留守妇女家庭里,最大的经济来源还是靠在外务工的男人们。”由表3、表4 可知,受自身教育水平、劳动能力等因素限制,农村留守妇女创收渠道单一,收入低,甚至部分无收入。而这些外出务工的家庭经济支柱也同样因文化程度相对偏低、专业技能不足等原因,多从事体力劳动,面临着工作不稳定、工资收入低等问题,因此农村留守家庭普遍存在经济压力大。

2、劳动强度大,要承受身体健康受损之“痛”。由于丈夫常年在外务工,绝大多数留守妇女由“半边天”转变成“顶梁柱”。由表4、表5可知,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一肩挑,大幅度的体力透支,严重损害了她们的身体健康。加之卫生意识不强、健康观念不足、农村医疗水平有限、经济相对困难等原因,她们生病往往采取“小病拖、大病挺”的办法,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甚至不健康状态。在入户访谈中,一半以上的留守妇女对妇女保健知识了解很少,尤其是中青年妇女对生理期间的注意事项基本是一片空白,当问及是否了解关于盆腔炎、阴道炎、子宫内膜炎等妇科炎症时,大部分妇女表示听说过但不太了解。

3、夫妻聚少离多,要承受长期情感缺失之“痛”。由于丈夫长年在外,农村留守妇女同丈夫的交流与接触受地域阻隔,个人情感难以言表。生活中缺少关爱,感情上出现空缺,时刻牵挂丈夫的人身安全和“生理安全”,这又加重了留守妇女的精神负担。在调研访谈中,大部分留守妇女表示希望丈夫打工地点离家越近越好,哪怕收入少一点。根据问卷统计结果显示,虽然现在通讯、交通越来越发达,但农村留守妇女与丈夫的通话频率还是较低,有的一个月很难打上几个电话,甚至有的几个月打1次电话;丈夫回家的频率大部分为每年2到3次,务工地点相对较远的一年回家1次。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沟通交流少,加之所处社会环境差异,受生活方式、观念、文化的影响造成夫妻思想不同步,这种地理和心理的差距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夫妻关系,容易导致婚姻危机。而大多数留守妇女因不清楚丈夫在外的收入和财产情况,无法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现状,在出现婚变时,她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有效保护。

4、心理负担大,要承受安全保障缺失之“痛”。由表5可知,精神压力是农村留守妇女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一是婆媳关系带来压力。由表6可知,婆媳之间的相处非常微妙,尤其对这些丈夫长期不在家缺乏婆媳关系调节剂的留守妇女来讲,独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需要一定的智慧和耐心。而恶化的婆媳关系和丈夫的不理解,极易加重留守妇女的心理负担。在调查访谈中,我们发现存在因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甚至打架的现象。二是安全缺少有效保障。在与异性的正常交往时常常担心流言蜚语,同时由于缺少丈夫的保护而受到侵害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都给留守妇女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而随着青壮年男性劳动力的大量外出,农村人口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加之基层警力薄弱,农村小偷小摸时有发生,也使得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三是子女教育增添压力。由表3、表4可知,因自身能力和精力不足,留守妇女教育子女力不从心,有的甚至疏于教育。子女的教育成长问题进一步加重了留守妇女的精神压力。四是解压渠道少。留守妇女闲暇时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电视、打牌,娱乐方式单一,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心理压力无法释放。

三、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的对策建议

关爱农村留守妇女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构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需要政府高度重视,也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为此,我们建议:

1、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探索留守家庭关爱新机制。一是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法律,探索依法制定农民工农忙假、探亲假的可行性,并对探亲“务工男”予以适当的经济补贴,从人本角度增加农民工夫妇团聚和交流的时间,减轻留守妇女的生产劳动强度。二是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法》、《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扩大司法救助渠道,使农村妇女维权有法可循,有人可找。三是加强基层警力配备,增强农村治安管理,对农村的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侵害留守妇女的案件从严从重查处。

2、大力发展当地经济,促进留守妇女创新创业。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制定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场地安排等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打造创业就业“夫妻店”。二是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就近转移,减少留守妇女的绝对数量。三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培训扶持力度,组建由企业家、大学教授、科研院(所)专家、政府部门负责人构成的创业服务团,充分利用小额贷款和各类扶助资金,采用微商、电商等“互联网+农(业)村”的新型创业模式,扶持留守妇女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业、手工艺编织制作等致富产业,借助互联网促进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转型升级,拓展留守妇女的增收渠道。

3、编织社会关护网络,构建留守妇女关爱体系。一是将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纳入社会管理和创新重要方面,纳入到各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列入“民生工程”,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二是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组织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本,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基金”,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留守妇女关爱服务长效机制。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开展志愿服务。壮大志愿队伍,充分发挥在职干部、志愿者团体、爱心妈妈、大学生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定期走访慰问留守妇女家庭,进行情感关爱、行动帮扶、家教指导等。

4、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让留守妇女共享发展成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完善县乡村级公共医疗基础设施,加强对农村妇科、儿科医生的培养, 将留守妇女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政府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建立农村留守妇女的救助帮扶机制和养老机制,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尤其是解决老年、离异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之忧。三是进一步开展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加强村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远教站点开通留守妇女“网上鹊桥”视频;组织送文化下乡;开展政策、维权、家教培训等,增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