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不仅直接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而且破坏家庭和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2019年7月1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开始实行。《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弘扬家庭美德、形成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人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得到了实质保障。该法的出现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思想禁锢,是受害人的希望,也是我国反对家庭暴力的里程碑式意义的存在。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