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 > 正文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体现在哪方面

发布时间:2018-05-21 09:52:31 作者: 点击:1045

 很多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就会发生的,总会有一些原因导致行为的发生。从多方面分析来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的诸多方面的表现,希望对大家了解家庭暴力有所帮助。

  一、观念错位

  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时常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人在各种传统的、现代的、本土的、外来的思想、文化、观念、习俗的激烈碰撞中,思想迷失了方向,道德观念特别是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错位。

  二、一些人性格扭曲、品行不端

  有些人没有家庭责任感,有不顺心的事就回家耍威风。不允许配偶与异性说话,配偶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体现在哪方面

  三、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

  以往人们常常认为大男子主义者往往喜欢打骂妻子,但是根据专家研究表明,女性化的男人往往更易实施家庭暴力。女性化的男人往往比较敏感,有时爱斤斤计较,尤其是长期受到妻子压制后,十分容易冲动,或者因为生活小事,对妻子大打出售,以此来满足其自尊心。

  另外,一些女性女权思想严重,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经常可以侮辱和贬低丈夫,有时还对丈夫拳脚相向,进而引发家庭暴力

  四、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

  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传统的夫权思想,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有所抬头;

  从社会角度来看,一是我国妇女的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上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事,清官难断家务事。

  五、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

  有些单位的领导认为家庭暴力是一般家庭内部事物,不予过问,不予干预。有的法官对与受害者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的诉讼,一味调解和好不判决离婚,从而使施暴者更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行为。

  六、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预防

  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缺乏执法监督制度。在立法上,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七、在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

  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而社会舆论对此采取宽容态度而未能给予及时的,大张旗鼓谴责,对施暴者没有威慑作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的表现方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的律师。